壹、宗 旨:為提倡全民運動,積極推展排球運動風氣,提高排球技術水準,以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貳、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台灣體育總會。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縣市體育聯合總會、花蓮縣體育會。
肆、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伍、協辦單位:國立花蓮高工、花蓮縣立忠孝國小。
陸、比賽日期:113年10月05至10月06日(星期六、星期日)。
柒、比賽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館。
捌、比賽組別與參賽資格:
一、高中男子組:自由組隊,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12隊參加。
二、高中女子組:自由組隊,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12隊參加。
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216)
戶名:花蓮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帳號:1100010001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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