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與依據:為培育花蓮縣優秀運動選手,組隊參加114年全國運動會鐵人三項競賽,依據中華民國114年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及鐵人三項技術手冊辦理,特訂定本遴選辦法。
二、戶籍規定:在本縣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且至 114 年 10 月 23 日(星期四)止,無遷入或遷出戶籍等異動情形。設籍期間計算,以全國運動會註冊截止日(114 年9 月 15 日)為準。
三、選手遴選年齡:
個人賽:年滿18歲(民國96年 10月 23日以前出生者)
接力賽:年滿15歲(民國99年 10月 23日以前出生者),未成年者應取得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同意。
四、遴選資格:除符合戶籍規定外,須具備以下資格其中一項。
個人賽:112年 10月 26日至 114年 6月 1日參加國內外正式比賽,達奧運標準距離男子組 2小時20分、女子組 2小時 40分。
混合接力賽:參加過國內外鐵人三項正式比賽,需檢附成績證明。
五、報名辦法: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 6月 1日止,逾期不受理。
報名地點:請填註冊表親自送至花蓮縣吉安鄉明仁三街286號,聯絡人:潘皇谷教練,聯絡電話:0933993909。
檢附資料:
報名表(附基本資料)
戶籍謄本正本(限一個月內申請)
身分證影本
成績證明影本
六、遴選辦法:
個人賽:依選手近兩年比賽成績進行綜合評估,選出男子組及女子組各3名正選、2名備取選手。
混合接力賽:以2025年3月15日(星期六)參加2025年臺南全國鐵人三項錦標賽衝刺賽 Super sprint(SST)比賽成績為依據,由委員會決議,選出男子組及女子組各2名正選、2名備取選手。
七、遴選須知:
教練及職員經委員會審議確認通過,代表隊教練應取得鐵人三項運動種類至少 C級以上且在有效期限內之教練證。
遴選名單經委員會審議決議後,代表本縣參加114年全國運動會。
凡被中華民國鐵人三項協會處以禁賽且尚未恢復者,皆不得參加。
資格爭議提交至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申訴需附相關證據文件。
八、本遴選辦法以花蓮縣政府體育處官網公告為準,修正時亦同。
賈姬喬伊娜柯西 Jackie Joyner-Kers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