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為發展花蓮縣法式滾球運動之風氣,培養優秀法式滾球教練人才,提升法式滾球
比賽之水準,特舉辦此講習會。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滾球協會、花蓮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法式滾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國立花蓮高工。
六、講習日期:113年12月6日(星期五)起至12月8日止(星期日)共三天。
七、舉辦地點:國立花蓮高工
八、報名資格:
(一)年滿20歲,高級中學(含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者,對推廣滾球運動有興趣之教師、學生與社
會人士。
(二)依教育部107.5.28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17696B號令之「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
定及管理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犯傷害罪。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及犯害自由罪。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九、參與學員人數:預計30人。
十、課程表:(附件一)。
十一、報名手續:
(一) 報 名 費:新台幣2500元整。
(二)報名資料:近半年拍攝之相片電子檔(檔名註明為”姓名+身分證字號 ”)、學歷證明影本、身分證正面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講習前一個月內,請向警察單位申請無違反上述第八項報名資格第二條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報名表(如附件二)。上述資料請於報到時繳交。
(三) 選擇本場次進行複訓進修者,請參考相關說明(附件三)並填妥報名表及網路表單(附件四)。
(四)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8日止。
(五) 報名方式:請務必先將報名表email至hcafpc@gmail.com信箱,以利後續作業及確認報名。
確認報名聯絡電話:0910080374 總幹事洪士勛。
十二、附則:
(一)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由本委員會頒發結業證書與24小時研習時數。學員經學科測驗合格(70分)、術科測驗合格(70分),由本會具冊送中華民國滾球協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頒發C級教練證。
(二)本會提供投保傷害保險、學員教材講義及午餐便當,其餘膳宿、交通及個人保險等請學員自理。
(三)參加學員請自備飲用水瓶。
(四) 參加學員請穿著適當運動服裝及攜帶測量器材(如捲尺等),以利實務演練。
十三、本計畫經送中華民國滾球協會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埃米爾扎托貝克 Emil Zatopek